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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五行精纪》卷八论五行之绝而不绝注解(2)

发布日期:2025-10-09 02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84

原文(1):死绝逢子

生旺太过,则福中藏祸;

死绝太过,则福无可讬。

若夫死绝逢子,殃变能逃。

火土最先,金水尤后。

德清注解:

此即五行中和,阴阳均衡之理也。

生旺者多吉,但往往盛极则衰,故福中亦易藏祸,但多以吉论;

死绝者多凶,但往往衰极转死,故难以托福,如置之死地而后生,则反而为吉。

此即阴阳往来消息,盛衰变化之理也。

死绝逢子者,即是见我生之五行是也,则可以逃避灾祸之意。

如火人死绝而见土,水人死绝而见木,金人死绝而见水之理,皆是。

火土死绝见子最吉利,金水则其次,木则最凶。

原文(2):火绝得土,睿肤作圣

火绝得土,曰睿肤作圣。

火以土为子,火绝于亥,而见丁亥是也,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,思而致道也。

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,见丁亥有气之土,是谓精思,而所感皆通睿,则作圣矣。

德清注解:

火绝于亥,乃火无气之地,最贱也。

见丁亥土,则为“绝而不绝”。

如何理解?

丁亥土为土临官旺气,必克水藏火,类似于“食伤制杀,变凶为吉”之意也。

土为田,火为心,火藏于土,为思,火受绝于亥而不绝,乃精思入神之象,为哲思之智者之象,火绝而不绝,内慧也。

原文(3):土绝得金,死而不亡曰寿

土绝在巳,得辛巳金是也。

金者赤土也,是土之成器者也,但生于土而别于土,传气而成金,虽死而不亡也。

德清注解:

土气绝必然不吉,但绝处见子,土金相生,金虽名为金,实则也为土,子承父志,故虽死而不亡,重获新生,多主长寿,必然吉利也,即见辛巳金才是,其余皆非。

原文(4):金绝得水,精复继体

金绝于寅,得甲寅水是也,金有气也。

气绝于寅,水者精也,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。

然精啬则全,精全则神应气化,而形复于本矣。

德清注解:

道家讲:炼精化气,炼气化神。

五行之中以水为精,精至寅则藏,甲寅水谓之精自藏,神自足,金虽绝于寅位,但见甲寅水,精气尚全。

甲寅水精冲欲,则金气虽绝而精气未失,时时可以返本也,再得土气为贵,必还魂。

原文(5):水绝得木,魂归天游

水绝于巳,得己巳木是也。

水者精也,绝则精衰,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,可谓凶矣。

然木主魂,能从神往来谓之魂,得性归真,随体离形,同归于大道也。

德清注解:

水在五行属于精,精为生命之本,精绝则肾水亏死,生命耗绝即将死亡之象,最凶也。

精绝则神离气散形消,人则是死亡之征。

见己巳木,木主魂,魂在则神在,虽形消,而神全,乃可修道有成之高人也。

原文(6):木绝得火,灰飞烟灭

木绝得火,火出木尽,灰飞烟灭,故独为凶,蛇马无胆,于焉足证。

木绝于申,得丙申火是也。

盖木滋火水之性,假合而生,脉绝而枯槁,则还水也。

灼之而为火,则还火也。

腐之而为土,则还土也。

亡形失性,故独为凶。

蛇马在巳午位,木历巳午而死,木者于脏属属肝,于腑属胆,故蛇马无胆,证木死而为凶也。

并【烛神经】

德清注解:

木金皆为后天假合而成之物也。

金为积土水孕育之精气而生,故称金为成土,土之精。

木以土为根,以水为滋,以火为养,乃水火土假合而成。

故木却水滋不能生长,化为水,火盛则被火烧,化为火,腐烂则化为土。

故木得生长,须土水火,与其他不同。

而木绝于申,乃受金所伐,而木以火为子,但木死于火,见火则死,灰飞烟灭,再无法生存,故独为凶也。

原文(7):五行之内,缺土神无救无疗

五行之中,惟土者万物之母也。

水火金木因之以入。

命中得水火木金全,而惟乏土字则夭。

盖五行无土生之,则生没不定。

在金命人言之,其夭尤速,为金是土之子也,盖五行无土生之,从何而生,故云无救无疗。【壶中子】

德清注解:

土为万物之木,四象唯有土在四维才可交互。

无土,则水不能承载,金不能生,木不能长,火不能归,金木不能自成,水火不可自出,故缺土之命最不吉。

原文(8):五行生旺死绝,分引贵贱例

凡生旺固好,然为死绝加临之,则为驳杂多难,小薄之命。

凡死绝固不好,然为生旺加临之,却反为纯粹,此却为福禄之命。【林开五命】

德清注解:

先生旺,后死绝,则先成后败,终凶;

先死绝,后生旺,则先败后成,终吉。

生旺气宜保持,若盛而衰不吉;

死绝死须生旺,若衰而衰最贱。

吉凶贵贱皆在变化中,总之以最终得生旺气为贵也。

原文(9):功夺造化格

年月日胎俱在死绝无气之乡,而得一时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。

假令年月日胎俱无气,而得癸酉或戊午,丙子,庚子,辛卯,皆纳音自旺之位也。

或辛巳,丙寅,己亥,甲申,戊申,皆纳音自生之地也。

仍需只于生旺处为本命,若大小二运行年太岁,只以生时较量灾福,盖不生不旺,则不能成人故也。

若夫论命运之顺逆,方取本命属阳与属阴,余皆不取本命,而惟以生时生旺之处论之。

德清注解:

此格本质是必须合“绝处逢生旺”,才合格。

重时柱得自生自旺的生气好时,不必拘泥于年月日胎五行,但必须论是死绝衰败之衰气,只在时上得生旺纳音好时,便是绝处逢生之贵。

除了排大运用到年命,所有论命皆以时为重,可见古人非常重视时辰,时辰为归宿,聚贵之所也。

即不管在何柱,得自生旺库之柱子五行生气都是最充足,能量最大的,此则屡试不爽。

原文(10):功侔造化格

本命纳音生居无气之地,却得救助,而往来复旺于本位是也。

辛酉人得癸卯,或癸卯人得辛酉,盖辛酉之木困于金乡,却得癸卯,则金复旺于酉,而木复旺于卯,往来互换,故为吉会。

此类人先有多难,后享安荣之福。

又云:辛酉失位之木,惟对以癸卯,则刚柔相济,得之者是文明俊敏之士,决取巍科。

并【玉霄宝鉴】

德清注解:

此格局专取本命纳音死绝无气,而复旺之地也,则为有救应。

类似于《兰台妙选》的脱体化神,但不泥于见本命纳音,而是复旺则是,所临官则次。

木命人,时上见寅卯;

金命人,时上见申酉;

火命人,时上见巳午;

水命人,时上见亥子;

土命人,时上见亥子。

当然以子午卯酉旺位为上,若寅申巳亥则次之;需配生旺气为吉,克耗气不吉。

辛酉见癸卯

辛酉胎木无气,癸卯胎金无气,木旺于卯,金旺于酉,互换旺气,各取所需,以旺气论,不是冲克。

一女命

乙己癸辛

亥卯卯酉

火土金木

此造为日本肿瘤学博士,父亲为大医院主任,家境富有。

日时互换旺气,则三木一火,木火炎上之象也,时上辛酉木为肿瘤之象,成旺为木,配印生身。

原文(11):内阳外阴格

如年时纳音属金水,日月属木火者也。

【五行要论】

德清注解:

此种论命乃是以四柱整体气象而论,并非单取年日来论。

金为少阴,水为太阴,木为少阳,火为太阳。

金水为阴,木火为阳。

正五行也有内阳外阴格。

以阴外包藏阳内,为富贵命局,若用阳外阴内则贫贱。

原文(12):纳音气数

纳音者,天地之气数也。

驿马学堂居长生之位,才能官职在旺相之乡,文章富贵处印库之地。

如逢衰败则减三分之一,更遇死绝,则去十分之半。

切忌空亡冲克,不宜刑害,吞食。

故同源相成,则天地气全,基本强壮。

德清注解:

此言神煞的优劣也,以十二宫为主,举寅申巳亥之用,则子午卯酉,辰戌丑未亦在其中,需要生旺气,不要死绝气,喜与吉神同宫,不喜凶神恶煞往来。

寅申巳亥为四大长生为位,用为驿马,学堂最为吉利,所为亡神劫煞衰气则不吉。

寅申巳亥为长生位,病位,临官位,衰位,用临官位和长生位则吉,衰病之位皆非其所。

如:驿马

申子辰人马在寅,见丙寅火则为长生之马,马力强健也;

甲+申子辰=甲见寅为禄,又为禄马同乡且为食神福星马,最为吉利;

壬+申子辰=壬见丙为财,为长生财马。

以寅为马星,而甲辰旬则马星落空亡,故甲辰见丙寅虽然为禄马同乡反而不吉;

戊申见丙寅马,不仅空亡,且犯倒食,亦不吉利;

如寅为木,木为马,在天干见木/纳音木也为马,丁卯败马,乙卯禄马之类。

如:学堂

申子辰生于申,见申也为长生为学堂,甲申为真长生学堂。

甲+申子辰见甲申=见真长生学堂。

壬+申子辰见甲申=见真长生学堂+食神

壬申金+甲申=见真长生学堂+文昌贵人

丙+申子辰见甲申=见真长生学堂+倒食+贵人

若以甲申为学堂,而见寅来冲,或巳申寅三刑,则破吉气也。

其中的气路往来,宜仔细推究也。

原文(13):纳音气数

同类相伤,则支神冲散,理无复合。

管辂曰:

五行互旺,虽冲气完;

五行相克,虽合气散。

【阎东叟书】

德清注解:

同类即是纳音相同也。

犯井栏互破,刑冲破害皆是,多主不吉。

五行互旺不论刑冲:

如卯酉相冲,卯为木旺位,酉为金旺位,癸卯金与辛酉木相冲,但互换旺位,论吉;

如子午相冲,子为水旺位,午为火旺位,戊子火与丙午水相冲,但互换旺位,论吉;

五行相克虽合亦凶:

如子丑相合:

丙子水见辛丑土为土克水;

丁丑水见庚子土也是土克水;

戊子火见丁丑水是水克火;

己丑火见丙子水是水克火;

如午未相合:

甲午金见己未火为火克金;

戊午火见丁未水为水克火;

己未火见丙午水为水克火;

庚午土见癸未木为木克土;

诸如此类,虽相合,纳音相克相战,亦主不吉。

以纳音为最终得刑冲破害吉凶,五行是被生起,还是克耗,是非常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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